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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尖上的检察丨预防为先,法护成长 ——四方联动开启临界预防新篇章

【字号:    】        时间:2025-07-04      

  本网讯(通讯员 陈羽弋)6月30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辖区某中学及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针对该校10余名问题学生和家长,开展了一场直击心灵的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活动。此次活动通过"现身说法+家庭疗愈+法治浸润"的创新模式,为迷途少年敲响法治警钟,构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实防线。

   

  活动伊始,三名曾涉罪的未成年人以“过来人”身份站上讲台,告诫在场的问题学生要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犯罪。其中一名少年在讲述自己被戴上手铐的瞬间时,数度哽咽:“当冰冷的镣铐锁住手腕的刹那,我才真正明白自由的可贵。也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别人,更触犯了法律……”看到曾经桀骜不驯的“大哥”深刻地忏悔,在场的问题学生表情肃穆,低头不语,深受触动。

  “当得知孩子因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消息后,我寝食难安,短短几天时间就瘦了十多斤。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孩子会走到这一步……”一位母亲颤抖着走上讲台,这位曾因亲子矛盾濒临崩溃的家长,如今眼含泪光却目光坚定。她坦言,通过检察机关和社工的家庭教育指导,她和孩子紧张的亲子关系得以缓和,孩子相对于以往来说也更加懂事了,顺利回归了家庭。她希望在座的各位家长引以为戒,不要等到孩子犯罪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随后,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的司法社工高珊向在场的学生们详细介绍了这名现身说法的罪错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时,公益服务中心对其开展的帮教工作,以及他在考验期内在亲子关系、同学关系、待人处事等方面的积极转变。

  为了提高预防效果,硚口区检察院还安排问题学生观看了本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庭审录像。案件的被告人祝某某也是该所中学的学生,自14岁起因犯罪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过4次,可谓是劣迹斑斑。虽然祝某某已经成年,但经常在该所学校周边晃悠,接收该校问题学生作为小弟,加害其他未成年在校学生。这次又因向该校学生强拿硬要财物被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该中学法治副校长徐智勇从“交友选择决定人生方向”的角度对学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剖析:“这些被打击处理的同学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祝某某等社会大哥的不良影响。希望在座的同学们,能够早日认识到不良朋辈的危害,回归学校和家庭。”

  区公安局法治大队的民警田凌云结合近期《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和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详细解读涉未成年人最新的法律政策,告诫在场的问题学生:“未成年身份绝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逃避法律惩处的‘护身符’,希望大家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此次活动的目的是预防在座的同学们违法犯罪。我们并不是给大家贴上犯罪分子的标签,而是希望通过这种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方式让大家学习法律知识,感悟法治权威,从而心生敬畏。”活动最后,硚口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刚猛表示。

  下一步,硚口区检察院将继续在“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指引下,加强同公安、教育、司法、社工等多部门的联动,创新教育形式,提升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教育效果,切实降低辖区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