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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能动履职 高质效办好轻罪案件

【字号:    】        时间:2023-12-15      

  本网讯(通讯员 硚检宣)当前,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轻微刑事案件占比大幅攀升。为了依法惩戒犯罪,同时避免给一些恶性不深、偶发犯罪的行为人永久贴上犯罪的标签,硚口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轻罪案件办理新模式,在依法能动履职中促进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赔偿保证金提存,实现矛盾前端化解

  “多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有了这笔赔偿保证金,我们心里踏实多了。”在得知嫌疑人李某已缴纳了赔偿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后,被害人亲属向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轻刑案。李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被害人亲属情绪激动,要求严惩肇事者。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李某无违法犯罪前科,系过失犯罪,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垫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具有强烈的赔偿意愿,只是因为和被害人家属就赔偿金额还有少许差距,导致其没有取得谅解。

  为了让两个家庭尽快走出事故的阴影,检察官聚焦矛盾焦点,因案施策,决定用赔偿保证金、司法救助金等工作制度,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经过检察官不懈地释法说理工作,双方达成初步谅解,随后,该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李某缴纳赔偿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后,该院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让其能够更好地筹措资金,处理好保险赔偿事务。同时,检察官主动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全力帮助被害人家庭渡过经济难关。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双方终于在检察机关达成赔偿、谅解,有效避免了一场意外毁掉两个家庭。

  “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有利于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实现了社会矛盾环节前端化解,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使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均受到法律保障,进一步体现司法温度。”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

  据了解,硚口区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武汉市长江公证处联合出台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工作意见(试行)》,对给被害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需要经济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并自愿交纳赔偿保证金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相关侦查、审判工作。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或作出判决后,直接将赔偿保证金用于赔偿。为确保专款专用,该院还在公证处设立了“赔偿保证金财政专户”。

  截至目前,该院已在9起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中适用了该制度,有力促成了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同心发力,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多人关心我们、帮助我们,谢谢大家解开了我们好几年的心结。今年,我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在一起过个好年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相视而笑,共同向检察官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这是一起因家庭纠纷造成的故意伤害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曾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消除双方矛盾,硚口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采用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机制,主动联系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综治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变“单兵作战”为“合力攻坚”,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

   

  在区综治中心,家调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纷纷介入,分别约见当事人,采取“背靠背”倾听法倾听当事人讲述,让矛盾双方充分表达意见,以便更真实地了解矛盾纠纷真相和当事人真实诉求。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在处理刑事案件经济赔偿问题的同时,就家庭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进行调解,并从国家政策、法律相关规定、家庭伦理和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做了情、理、法的细致思想工作。最终,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双方心中积怨得以消除,沉睡的亲情得以唤醒,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办案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对于因邻里、家庭等日常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我们整合资源,积极探索构建‘轻罪治理+矛盾化解’体系,将刑事和解工作作为缓解社会冲突、修复社会关系的切入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这有利于促使案件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处理结果,减少社会对立面,最终达到释法说理化干戈、案结事了促和谐的效果。”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焦雪松介绍到。

  多措并举,做好“后半篇文章”

  不起诉不代表不用承担责任,也并非一个故事的结束,而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对符合条件的轻微犯罪,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践行“不起诉+”模式,综合运用教育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建议行政处罚等非刑罚处罚措施,将“集中训诫+释法说理+公开宣告”融入不起诉案件防治体系,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促进诉源治理,努力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这段时间检察官做了很多工作,我自己也反思了很多,对被害人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以后一定保持冷静克制,绝不触犯法律的红线……”

  “不起诉不代表你们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综合考量后认为你们犯罪情节较轻,可以给你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各位能吸取教训,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这是发生在硚口区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宣告会上的场景。近日,该院依法公开对9起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作不起诉的案件进行集中宣告并训诫,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

   

  会上,检察官宣读了9起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从法、理、情的角度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随后,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被害人的意见,并当场对10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严肃的教育训诫,以“训”促动被不起诉人对法律的敬畏,以“诫”督促被不起诉人对责任的担当。被不起诉人均当场真诚悔罪,表示今后一定以此为戒,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参加公开宣告会的人民监督员在会后深有感慨,他表示,公开宣告并集中训诫在彰显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公信力的同时,也有效地教育和警醒了被不起诉人,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这既是一次良好的法治教育,又让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落实好轻罪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硚口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创新机制,扩大适用范围,推动形成并完善轻重有序、责任有别的轻罪治理结构,以轻罪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