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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丨用心做好代表联络,用情推进“检察护企”

【字号:    】        时间:2024-04-28      

  本网讯(通讯员 蔡雯)“醉驾危害太大了,我们出租车驾驶员真的太需要学习这些法律法规了!希望检察院能到我们公司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日前,湖北省人大代表、最美“的哥”陈万青在参加硚口区检察院一场关于醉驾的听证会后感慨到。

   

  硚口区检察院积极与陈万青所在的武汉华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对接,深入了解公司法治需求,迅速制定“送法进企业”方案。

  4月25日下午,硚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英,检察官胡迪来到华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开展“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行”法律知识讲座,深入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工作精神,增强代表委员联络实效。武汉市华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少茂、第五分公司经理芦勇、部分驾驶员代表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武汉市华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外勤副经理邓鸿波主持。

   

  讲座中,胡迪检察官结合出租车汽车公司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讲解了“酒驾、醉驾的定性标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差异”“醉驾从重处理和不予缓刑”等方面的内容,并详细介绍了可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

   

  随后,徐英副检察长重点针对危险驾驶的特点,采取情景案例、互动交流的方式,从醉驾犯罪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家庭成本、职业成本等方面展开了答疑。现场参加学习的驾驶员们积极参与互动,将宣讲活动推向高潮。

  “以前只是知道不能酒后开车,但并不了解酒后驾车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听了今天的讲座,我不仅知道了醉驾和酒驾的区别,也知道了醉驾的危害和后果。”

  “这样的讲座太有意义了,不仅让我们出租车司机对危险驾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让我们知道了如何避免危险驾驶,避免事故发生。”

  驾驶员们纷纷表示,这次普法宣讲大大提高了他们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的认识。

  武汉市劳动模范驾驶员陈万青现场发出倡议:“我们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危害,明确酒驾、醉驾给家人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芦勇经理表示,检察官开展普法讲座,提升了驾驶员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素养和合规意识,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安全行车培训、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

  此次普法宣讲活动是硚口区检察院深化代表联络,推动检察护企工作的有力举措。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用心用情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以更实的检察履职提升代表委员的满意度,携手社会各界共同打造平安、法治、和谐的宜居硚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