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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讲座走进全市十年禁渔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

【字号:    】        时间:2023-08-24      

  本网讯(通讯员 李南希)“检察机关通过‘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履职,形成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执法司法合力,在依法惩治破坏渔业资源犯罪的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让犯罪分子承担恢复生态、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通过个案办理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源头治理,提升流域渔业资源保护综合治理水平。”

  8月23日,硚口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林亮应邀到全市十年禁渔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以《深化两法衔接 发挥公益诉讼作用 协同推进十年禁渔综合治理》为题,与参训的全市禁渔执法人员同堂交流。

   

  林亮首先从一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入手,对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如何与禁渔执法机关做好行刑衔接、民事公益诉讼如何同步介入修复受损生态、行政公益诉讼如何促进源头治理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展现了通过发挥两法衔接机制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实现对水生生态资源的全链条保护。

  授课中,林亮从两法衔接的基本内容和制度支撑,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定位和办案范围,两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与长江禁渔执法的关系以及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四个方面进行讲授,全方位介绍了两法衔接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十年禁渔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林亮重点介绍了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办案程序。他指出,检察公益诉讼是长江禁渔执法的重要补充,通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有助于实现全流程的闭环保护。

  林亮提出,当前还存在常态化衔接机制尚不健全、信息共享不充分、刑事向行政反向转化的路径不完善等问题,建议双方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禁渔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互补和资源共享。

  “邀请检察机关派员来授课,就是希望能深化双方的理解和认识。检察官的这堂课针对性和实用性非常强,让我们对公益诉讼检察和两法衔接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有利于引导检察机关与禁渔执法部门增进互信,达成共识。”授课结束后,参加讲座的禁渔执法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