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1日在硚口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为民司法为主线、以数字赋能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3285件,4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优秀案例,获得市级以上荣誉45个,涌现出最高检“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集体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坚持稳字当头,以检察担当助力平安之治
依法从严惩处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平安硚口建设,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881人,起诉970人,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呈下降趋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黄赌毒”等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批捕408人,起诉378人。积极参加全市开展的“打击治理毒品问题攻坚行动”,与公安机关加强信息互通、个案会商、类案研判,依法起诉243人,打掉犯罪团伙15个。从重从快批捕了刘某勤、李某超等人跨境贩卖21.9公斤毒品特大贩毒案,并引导侦查成功追抓潜逃国外的骨干分子程某。为整治和防范寄递渠道毒品犯罪,与公安机关、区禁毒办联合开展违禁品寄递督导检查,与省市检察院联动召开严防毒品寄递座谈会,13家快递企业现场签署禁毒承诺书,守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积极促推全面依法治网。坚决遏制网络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从严惩治、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97人,起诉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等帮助的犯罪嫌疑人43人,起诉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等进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37人。从重从快办理了肖某等30人为跨境诈骗团伙跑分洗钱,涉案资金达5200余万元特大网络诈骗案。积极与“两卡”监管部门开展协同联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线索移送、协助办案、追赃挽损等长效机制,汇聚打击治理合力。深入群众开展线上线下反诈宣传36场次,受众达万余人,织密防诈反诈保护网。
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329人、不起诉389人,通过教育训诫、公益服务等非刑罚处罚措施敦促当事人真诚悔改。积极推进轻罪案件办理机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实施简案快办,通过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办理案件291件,占办案总数28%,节约了司法成本,缩短了办案期限。强化刑事案件和解力度,对25起因邻里争端、家事纠纷等引起的轻伤害案主动进行刑事和解,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善治。
综合施策推动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①,强化检察建议在堵漏建制、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作用。围绕整治校园安全、工地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1份,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为使检察建议“刚性”落地,在区委政法委有力推动下,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正式纳入全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针对毒品犯罪打击、电信网络整治、街道赋权责任落实等问题,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送专题调研报告19份,为领导决策和行业治理提供科学参考,当好“法治参谋”。
二、主动融入大局,以检察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
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坚持办理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从严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起诉32人。护航金融安全,从重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起诉6人。依法起诉了代某伙同他人采取线上平台吸收资金、线下门店销售理财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7.2亿元特大金融犯罪案件。在查办金融犯罪的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查办洗钱犯罪4件6人,斩断上下游犯罪链条,为经济金融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实招实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做到安商“亲”而有度,护商“清”而有为。严厉惩处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起诉50人,依法办理某大型公司财务人员邵某洁等人以职务之便侵吞公司巨额资金2.2亿元特大案,为该公司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严格落实惠企司法政策,对涉企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23人、不起诉44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建立检察服务站、走访企业调研、举办“法润企业”系列讲座等,打造企业“家门口”的检察院。全方位融入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②建设,通过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我院“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改革专项入选2023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名单。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区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11件,起诉9件11人,成功起诉了区残联原工作人员李某军涉嫌贪污500余万元大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某斌受贿、徇私枉法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围猎”公职人员犯罪5人。选派4名业务骨干加入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团队,协助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件2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坚持为民初心,以检察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将心比心化解群众信访。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规范办理212件群众来信来访。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调对接、多元救助等措施,把“信访”引向“信法”,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5件。积极参与共同缔造,主动进驻汉正街矛调中心,直连群众法治诉求,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变群众信访“第一站”为矛盾化解“终点站”。加大检察听证力度,积极推行简易听证、上门听证,将检察听证开进社区、企业、乡村,邀请群众担任听证员、列席旁听,在“听”与“证”的互动中,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杜丽华调解工作室”因工作出色被最高检授予“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称号。
尽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秉持“小案不小办”“小案有民生”理念,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加强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探索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欺老骗老虐老犯罪,起诉6件6人。加大民事支持力度,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民事纠纷支持起诉11件,高效助力群众维权。针对一起患病老人追索赡养费纠纷,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中,通过“支持起诉+派员出庭”助力病患老人高某成功追索赡养费,受到群众广泛好评。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强化社会援助、司法救助、就业帮扶等多元化救助措施的运用,对20名因案陷入困境的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90万元,为困难妇女提供全方位支持,实实在在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悉心呵护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突出打击性侵、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87人。注重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悔改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13人,对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帮教,助力迷途少年知返。综合履职融通“六大保护③”,对20名因案陷入困境的青少年,采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方式帮助走出困境。在办理一起贩毒案件中发现嫌疑人子女无人监护,主动支持民政局起诉变更监护权,使其得到妥善安置。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全覆盖,采取组织模拟听证会、排演普法短剧、见证增殖放流等沉浸式普法方式,让法治信仰扎根在青少年心灵。积极承办“武汉儿童友好城市”分论坛专场活动,省市区妇联负责人、区人大政协领导、专家学者及师生家长代表齐聚一堂,多视角、多领域、全方位进行研讨,凝聚法治共识、共护儿童未来。
倾心护航流域生态之美。紧扣绿色发展理念,助力流域综合治理④。积极打造惩治犯罪、综合治理、公益联动、生态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以法治力量守牢湿地生态安全边界。坚决惩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起诉38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依法办理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⑤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50余人观摩庭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参与岸线整治、水源地保护等行动,营造部门联动、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深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优势,将生态修复纳入认罪认罚评价内容,切实履行修复生态职责。在办理外地渔民罗某松等17人在梁子湖非法捕捞水产品43吨特大案件中,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科学评估,因地制宜探索异地放流珍稀鱼类和水草种植生态修复,依法提出追索生态损害赔偿77万元,推动实现违法者必须为受损公益“买单”。
四、深耕主责主业,以检察智慧强化高质效监督
稳中提质,做优刑事检察。积极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强化“侦捕诉”衔接,使侦查更有力,协作更高效,监督立案采纳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均达100%。开展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发出检察建议35份,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与区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数据核查共享机制,查处违规外出社区矫正对象7名。配合区法院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核查督促5名职务犯罪被执行人缴纳罚金、退赔财产。
稳中增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1件。聚焦审判程序、执行活动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件,回复采纳率达100%。针对久审未结民事案件,与区法院积极配合、共谋对策,促进4件积案清理化解。专项监督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领域“假官司”问题,办理虚假诉讼2件2人。北京某担保公司为获取“砍头息”,指使其员工提起虚假诉讼,我院依法提请抗诉,被市院采纳。探索对纷争不止案件开展民事检察和解,促成当事人和解6件,维护司法权威。
稳中突破,做实行政检察。强化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办理各类行政诉讼检察案件22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⑥工作,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举措,化解3年以上行政争议案件8件。加强行刑反向衔接⑦,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托行政检察部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5份,全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的问题,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案件的监督,所办理的“对路政执法罚缴不分问题监督案”被评为“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稳中求进,做好公益诉讼。履行好“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以质效为导向,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坚持把诉前实现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2份,推动诉前磋商22件,促进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紧盯社会公共安全隐患,开展电力、燃气领域专项监督,对辖区废铅蓄电池处置不规范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持续守护城市安全。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推动40余家餐饮单位对餐厨废弃物违规处置进行整改,护航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紧盯水环境治理难题,参与全市无证排水检察专项行动,办理医疗机构无证排水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推动辖区2000余家排水户办理许可证,助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
培根铸魂政治立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等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引导干警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加强党建引领,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做实做细“一支部一品牌”矩阵建设,实现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我院三支市级“政法先锋队”深入社区,开展党建共建,让党员初心与检察使命双向奔赴,共建活动多次被“学习强国”平台报道。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积极推进清廉战线建设,持续狠抓“三个规定⑧”的落实,通过领导带头、全员覆盖、专项督查,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共计填报重大事项53件,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科学管理规范塑检。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全程监控与重点监控、日常监控与专项监控相结合,共监控案件168件,评查案件330件,邀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对案件进行点评,“评”案件精品,“点”案件瑕疵。强化业务数据分析,建立“周调度、月推进、季分析”常态化业务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助力高质效办案。持续完善业绩考评机制,细化奖优罚劣考评办法,建立检察官正向激励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激发干警用实绩讲话、凭实绩进步的内生动力。
改革创新数字兴检。深化检察与大数据融合,强化检察数据赋能。积极推进政法协同办案平台运用,实现刑事案件从侦查到执行的全流程、全业务网上运行,流转案件3056件,流转电子卷宗10715卷,使办案更高效、监督更畅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远程阅卷系统,依托“省检律衔接平台”,对律师异地阅卷申请,推行“云受理”“云审核”“云阅卷”的“极简快办”服务机制,实现省内6小时、省外24小时高效阅卷。加速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转变,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8项,强化数据运用、线索转化,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我院研发的“非羁押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竞赛中获得优秀奖。
实战导向素能强检。全力打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培养工程,释放人才活力。精心育才,通过“微光、追光、成为光”的星光讲堂,组织公检法同堂培训22场次,参训人数达到800人次。精准铸才,通过分层带教、专项培训、以赛促练等方式促进干警增长才干、提升素能。科学用才,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强化全链条、全方位培养,鼓励青年干警逢先必争、逢旗必扛,努力做到每条战线都有自己的检星。一年来,我院共计11篇调研文章被权威刊物采用,29人获得全国、省、市级荣誉,涌现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尖子人才,以高质量的检察队伍建设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庄重承诺,我们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请人事任免,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出席重要会议、视察特色工作、观摩司法活动103人次。认真配合区人大组织的办案质量检查,评查案件171件,深入落实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效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采取登门拜访、座谈交流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邀请区政协来院开展专题调研,主动通报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应听尽听”,组织各类检察听证172场,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检察活动29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310件次,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3650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改革中克难攻坚,在挑战中破浪前行,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有新,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队伍执法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紧跟新形势新要求,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意识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检察履职的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高质效办理案件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数字化改革赋能法律监督效能尚未充分发挥,在推动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实现高效监督与系统治理的融合上还需谋求新跨越。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谋定目标、拼搏赶超,强担当、勇作为,全面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硚口“三个三战略”实施,在服务硚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永葆政治底色。强化党建引领,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履职定位,在维护安全稳定中扛起政治责任,在服务经济发展中体现政治担当,在做实检察为民中筑牢政治根基,以高质效办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对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贡献度。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紧扣硚口区以城市更新提城市功能、以数字赋能强产业优势、以共同缔造塑治理格局的奋进目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对实体经济、数字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司法保护,让检察履职与服务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守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是对标人民至上理念,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深化未检工作的品牌创建。持续开展“一下三民”“四下基层”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初心”的执着、“走心”的履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切实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对标检察工作现代化,夯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刑事检察要在提质增效上再发力,完善侦查监督,强化审判监督,统筹执行监督,确保刑事检察行稳致远;民事检察要在加大力度上再发力,拓宽监督广度和深度,深化类案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挖掘民事监督新增长点;行政检察要在强化履职上再发力,持续推进一体化综合履职,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走深走实;公益诉讼检察要在精准规范上再发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影响力,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唱响绿色发展主旋律;数字检察要在研发运用上再发力,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跃升。
五是对标高素质人才建设,锻造堪当重任的检察队伍。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绷紧廉洁从检的思想之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深入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坚持在精准联络、日常联络、用心联络上下功夫,以人大监督促进检察履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参与多种形式的检察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坚持人才兴检战略,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业务能力,打造具有时代气息,富有专业精神的一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立足新起点,展望新征程。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奋发进取、勇毅前行,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硚口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① 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主管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应急管理部发出的有关防治校园性侵、规范公告送达和防止虚假诉讼、强化金融监管、严防窨井“吃人”、治理网络空间、强化寄递安全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题的检察建议,编号分别为一号至八号,故称为“一至八检察建议”。
②先行区:2022年6月,湖北省委正式提出建设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要求全省各级部门全力以赴,做到既要在全国新发展格局构建行动上先行,更要在全国新发展格局构建上率先实现突破、形成示范性成果。
③六大保护: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④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1月19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长江、汉江、清江等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共治,系统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岸上岸下协同治理,因地制宜实现水系联通、畅通流域水文循环。水岸联动,强化陆域污染防治,提升废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和排放标准,改善河湖水环境。
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⑦行刑反向衔接: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⑧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