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7日在硚口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诗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二〇一八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觉接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72件1061人,批捕658件83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44件1615人,起诉997件1172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71人,起诉5件63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们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庭审主体、全程监督作用,监督立案68件、监督撤案12件,不批捕194人、不起诉7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①的案件占同期案件数的72.5%,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9.8%,进一步彰显了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们全面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②工作,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0件,对民事诉讼活动中违法情形开展调查16件,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多元一体的监督格局逐步健全。
我们始终以打击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重要职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全力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城市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提高政治站位,把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工程,全力以赴落实检察责任。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打击合力,提前介入李某、赵某等35人以开设公司为幌子盘踞“一品天下”商圈,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一号专案”,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统一执法尺度,顺利完成该案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胡某、闻某等20人“套路贷”涉恶团伙案,该案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依法快捕快诉杨某、魏某某等13人欺行霸市、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案,有力震慑犯罪。实施精准打击,严把证据关口,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徐某某、杨某某等12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案依法自行补充侦查证据26份,提升办案质效。察微析疑普通刑事案件,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10类案件开展倒查,深挖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发现线索5件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维护民生民利多点发力。坚决维护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严厉打击分裂、邪教等犯罪,批捕起诉了李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突出打击社会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开展缉枪治爆、禁毒扫黄专项行动,起诉262件286人,办理了吴某非法制造枪支案,张某故意纵火致十余间房屋焚毁案,彭某某贩卖、非法持有4.5公斤毒品案,维护硚口良好社会秩序。严惩侵害公民信息安全犯罪,开展类案分析研判,批捕起诉了杨某某买卖1亿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案。对恶意欠薪行为紧盯不放,办理了马某、饶某某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47名农民工追回61万元“血汗钱”,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处理违法信访依法有据。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要求,针对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以访牟利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依法打击行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形成打击合力,批捕3人。夯实证据基础,增强指控力度,依法快捕慎诉了曾某某寻衅滋事案,曾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推动形成“依法信访、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
惩治职务犯罪持续有为。创新办案模式,组建“捕诉合一”③办案组,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起诉4件5人,报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件1人,起诉了武汉广播电视台原财务部主任胡某某贪污、受贿案,办理了李某某、武某某贪污单位公款100多万元的大案。与区监察委员会建立了日常联络、个案协调、重大事项通报、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顺利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对接。
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善”监督,实行“谁主办、谁监督、谁跟踪”,纠正漏捕101人、漏罪33人,追加起诉41人,排除非法证据43份,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0件,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坚持素质导向“能”监督,挖掘抗源,找准抗点,依法提出刑事抗诉6件,法院审结3件,抗诉意见被采纳2件。坚持共赢导向“优”监督,加强诉审对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5次,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深化民事行政监督。不断提升对民事裁判案件的监督质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改判2件。加大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领域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监督纠正了敖某企图通过“打假官司”牟利案。支持法院依法审判,对裁判正确的26起案件,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运用调查核实权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专项法律监督活动,针对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入驻商家不规范经营行为,督促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新形势下检察职能深刻调整,反贪反渎的转隶关上了“一扇窗”,公益诉讼的赋职又打开了“一扇门”。我们积极适应法律修改和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省“两办”《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积极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针对立案的85件公益诉讼案件认真开展调查取证,组织专项监督,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5万余元。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审慎启动诉前程序,促进依法行政与强化检察监督的有机统一。
深化刑事执行监督。推行“一比二访三查四核”④工作方法,纠正刑罚交付执行中的违法情形63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实现监督常态化。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全面逐案审查,精准核查底数,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67件,促进财产刑规范执行。对53件重大案件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⑤,实行案件化办理模式,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7件并获采纳,降低审前羁押率,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人权。
我们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以保障发展大局成效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服务打造三张名片有力度。积极投入时尚汉正街建设,依托驻汉正街检察服务站,深化“法润生活”⑥法律服务,开展按需订单式普法活动,妥善处理申诉案件,较好发挥了服务功能;推进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活动,联系企业12家,努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对5名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2名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民营企业法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护航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同济健康城建设,严厉打击暴力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努力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在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中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政法委等九部委联合表彰。紧盯建设科创汉江湾目标,开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争创最优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批捕各类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犯罪34件54人,起诉31件48人,运用法治方式引领和保障科技创新。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有强度。坚决打击违法金融活动,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45件69人,批捕涉案金额达1亿元的林某某集资诈骗案,起诉了影响恶劣、受害人众多的马某、齐某等4人集资诈骗案,为“钱袋子”安全扎紧“司法篱笆”。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采取就业+救助、教育+救助等方式,为10名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帮助;做好对口扶贫点工作,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助力脱贫致富。积极融入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采用无人机勘验取证,督促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的土地77亩、被非法占用的汉江堤防禁脚地2000余平方米,切实保护好硚口的蓝天碧水净土。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有深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接待来访群众375人次,劝返集体访、告急访101人,办理“千案化解”案件2件,努力在检察环节有效化解矛盾。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某民营化工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该厂息诉后异地转型为环保企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活动,了解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帮扶困难群众,帮助社区完善社会治理措施。配齐配强“君子”工作室⑦力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2件86人,不批捕19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做到少捕慎诉,尽量挽救;凝聚多方力量,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增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筑牢帮教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45人次,其中2人被大学录取。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举措,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检察开放日,联合区教育局共同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湖北电视台“精彩生活”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
我们积极融入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在改革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形成了可圈可点的特色亮点,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经验。
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定职责说明书,签订岗位承诺书,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权力到位、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求,规定直接办案的范围、数量和方式,全年入额领导干部办理案件162件。强化监督与考核,建立案件质量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按照重点评查、随机抽查、常规抽查三种方式评查了2013至2017年度634件案件,对案件瑕疵率偏高的承办检察官进行诫勉谈话,压实办案责任。在区人大统一部署下,对2017年度198件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进行质量专项检查,认真查摆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持续推进阳光检察,一年来公开生效法律文书99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831条,两项公开率均在90%以上。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形成特色。积极打造具有硚口特点、武汉特征、湖北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领域检察新产品。简化工作流程,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探索和实践了案件流转“三优先”⑧,提审提讯“三集中”⑨,程序告知“五合一”⑩等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精准量刑算法,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建立健全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与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辩护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保障律师实质性参与案件办理全过程,实现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无损化。相关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来汉调研时作专题汇报,并在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
智慧公诉建设成效彰显。承担湖北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试点任务,突出大数据运用和智能化方向,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硚口实际,大力研发实用、好用、管用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目前已实现了证据智能审查、文书智能生成、案卡智能填录、量刑智能计算、类案智能推送等功能,切实为公诉人减负、为社会公正加分。坚持边研发边应用,已运用辅助办案系统办理案件568件,占同期受理案件的71.6%,办案效率提升31%,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湖北省检察院以情况反映的形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了我院的做法,并向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我院还作为全省基层检察院的唯一代表,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测评,得到了很好的评价。
我们始终秉承严管厚爱、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锻造“五个过硬”⑪的检察队伍。
政治建设抓紧抓实。深化“忠诚教育”工程,找准党建与检察业务的结合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制度,强化检察队伍政治担当。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党组一班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精诚团结重实干,凝心聚力谋发展,以实际行动立起争先创优“风向标”,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强化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开展专题研讨、主题演讲、经典诵读、宪法宣誓等系列活动,弘扬“红船”精神,传承初心使命,培育和践行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
正风肃纪持之以恒。以湖北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硚口为契机,对照反馈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检察机关期间,利用发生在检察系统内部和身边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廉洁执法风险点,建立防范措施,立行立改。推进“纪律整训”工程,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巡查、督察制度,全年开展纪律作风巡查49次、检务督察105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3人,推动从严治检全面走向“严紧硬实”。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推进“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业务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公诉辩论、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参与重大案件办理,涌现了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首届全省公诉人律师论辩赛“优胜辩手”、硚口区“十大廉政勤政标兵”等先进典型。深化“清·石”文化⑫内涵,塑造精神文化、深造品牌文化、营造书香文化,培养队伍争先、创新的精气神。开设“拾贝电台”微信精品栏目,入驻“喜马拉雅” “抖音”等新媒体,采用原创音视频、动漫、H5等多种形式,让检察好声音走出法律圈,融入群众的朋友圈。
2018年,我院获得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武汉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十佳全民阅读先进集体等荣誉,5个内设机构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3名干警在省市各项竞赛、评比中获奖。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的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以专题片形式在全国检察机关法警总队长集训班上展示。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为检察事业发展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倍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服务发展大局的成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公益诉讼工作刚刚起步,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检察队伍建设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整体素能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当前检察工作处在新的发展时期,面对法律监督供给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的主要矛盾,我们既要坚定信心,高举旗帜不动摇,又要脚踏实地,以新理念新思路指导检察工作新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强化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奋力打造在全省、全国“叫得响、有特色”的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为建设现代科创智城、美丽生态硚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度融入大局,力争在服务硚口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举措。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强化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整治破坏招商环境、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招商引资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投资信心,服务创优营商环境,助力“双招双引”提档加速。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及法律适用。重点加强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三大新兴产业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为加快创业创新、振兴实体经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现代科创智城建设。加大办案力度,多渠道扩大线索来源,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促进绿色发展,助力美丽生态硚口建设。认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水平,打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硚检样本。
二是全面依法履职,力争在推进法治硚口建设上有新作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制定“施工图”,确保“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贯彻落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推进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动集中开庭、当庭快审速判,建立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完善速裁、简易、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诉讼体系,进一步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建立专家咨询研判制度,借助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智慧,参与案件讨论、进行咨询论证,促进检察干警专业知识的精进,推动检察监督向类案监督、系统化监督转变。
三是强化创新驱动,力争在持续亮化品牌特色上有新突破。坚持改革创新,以创建和亮化品牌特色为抓手,不断增强硚口检察工作影响力。做优智慧检务,提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功能,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推进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以统筹发展的理念为指引,调整工作格局、拓展监督领域、增强建议刚性,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做好公益诉讼,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查核实,保护公共利益。做深检察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扬硚口冠军文化,打造争先硚检、活力硚检、创新硚检,不断提高检察干警人文素养,涵养职业良知、恪守职业操守、增强职业自信,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
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力争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成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思路、新理念、新战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治,扎紧制度笼子,推动落实纪律强检,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工作门类、业务条线的人才库,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用好用深“检答网” ⑬,弥补知识弱项、补齐能力短板、消除经验盲区,进一步提升战斗力。推进阳光检务,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负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奋斗新征程,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担当作为,为谱写硚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相关用语说明
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6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北京、武汉等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2018年10月26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写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②公益诉讼: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或者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捕诉合一:同一承办人既负责案件的批捕又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④一比二访三查四核:“一比”指逐案比对执行文书与判决文书;“二访”指走访矫正对象,走访帮教责任部门,做到同监管责任人、监管对象“两见面”;“三查”指查送达文书是否齐全,查交付执行是否及时,查执行罪名、考验期限计算是否正确;“四核”指核法定条件,核法定程序,核权利保障,核质量效果。
⑤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人民检察院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以询问犯罪嫌疑人并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进行核查的制度。
⑥法润生活:驻汉正街检察服务站立足职能开展法制宣传的活动平台,先后以“服务非公经济”“服务创新驱动”等八大主题,向非公经济主体以及辖区学校、社区、企业等提供点对点、有针对性的法治服务。
⑦“君子”工作室:是硚口区检察院成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场所,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⑧三优先: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案管部门优先收案录入,公诉部门优先办理,对于拟提出缓刑量刑建议的案件优先委托社会调查评估。
⑨三集中: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案流程上,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具结,减少提审提讯次数,加快案件办理速度。
⑩五合一: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中,由于程序性文书过多、格式复杂,导致“简案不简”,阻碍了认罪认罚案件提速增效。硚口区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等“五书合一”,形成标准化格式文本,实现一纸化告知,“简”文书不“减”权利,既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又提升办案效率。
⑪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⑫“清·石”文化:近年来,硚口区检察院依托水与桥这两个最具硚口地域特色的文化符号,大力打造以“清流致远、石韵检魂”为内核的检察文化品牌,提炼“忠信、守正、致强、拓新”八字院训,设计院徽标识,建设阅读空间,布展文化长廊,丰富文化活动,构建了富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和检察特色的文化体系。“清”为立身之本,取意于汉江之水清澈纯净,寓意硚检人善于学习、动力不竭、清正廉洁;“石”为成事之基,取意于硚口之石坚毅厚重,寓意硚检人爱岗敬业、执法如山、踏实肯干,甘为法治进程的“铺路石”。
⑬检答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利用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为全国检察人员建立的检察业务咨询和交流的网络空间,搭建了一个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丰富检察人员办案知识、汇聚检察科技智慧、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和决策支持智能化、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