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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3      


 

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8日在硚口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诗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二〇一七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精准服务发展战略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攻坚克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20件9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31件74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62件127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91件1051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过去的一年,我们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立案、撤案92人,纠正漏捕、追加起诉63人,提出刑事抗诉1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56份,与去年相比均有上升,彰显了司法公正,提升了群众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满意度。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2件27人,立案数居全市前列,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局展现新作为

坚持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投入平安口建设。以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782件,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快捕快诉了罗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办理了涉案毒品达33公斤的凃某某、雷某某等5人特大贩毒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功办理了宋某、石某等4人特大电信诈骗案,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时批捕了张某某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为“两高”相关司法解释生效实施后全市首例。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指引、道德教化、心理疏导等手段,劝返集体访200余人、过激访37人,化解信访积案19件,向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院总结的“一转二访三机制”信访工作法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41名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依托“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进行教育矫治,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积极参与校园环境治理,依法起诉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犯罪12人,组织“蔚蓝”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全区22所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7场,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优化成长环境。

有力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挂牌设立驻汉正街·武汉中央服务区检察服务站,开展“法润生活·润企有声”系列活动,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犯罪预防、法律援助、申诉受理、普法宣传等“一站式”服务,打造非公企业“家门口的检察院”。护航小微企业发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不批准逮捕、建议变更羁押强制措施20人,防止办案对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加大对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妥善办理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26件39人,成功起诉了涉案金额近30亿元的“盛世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导侦查机关打掉了蔡某、周某某等3人跨省网络贩烟团伙,努力维护公平安定的营商环境。

二、聚焦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实现新突破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为法治硚口、生态硚口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不懈加强诉讼监督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7人、撤案45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3件次。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与区15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行政机关在信息平台上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202件,监督移送的戴某某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切实抓好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数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不断深化民事行政监督,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建议和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开展裁判结果监督3件,办理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6件,纠正违法情形10件,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全面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加强驻所检察工作信息化,建成并开通“两网一线”,健全监管安全长效机制,推进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规范驻所检察工作,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交付执行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纠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成年人混押的违法情形21件。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活动,杜绝脱管、漏管及虚管问题。针对交付执行不当等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积极探索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相关经验做法和操作流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文件形式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监督。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为契机,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运用公益诉讼主打“生态保护牌”,调查线索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的林地5000余平方米,清除固体建筑垃圾并平整土地3万余平方米,督促整改了两个直排汉江的市政污水口。依法对中环北古田加油站违法多占林地案提起公益诉讼并胜诉,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严惩骗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职务犯罪,查处了某村工作人员韩某某、李某某等3人在三环线透绿工程、张毕湖公园项目征地中滥用职权、受贿案,确保退耕还林、还湖项目顺利推进,保护好绿色发展的金山银山。

三、惩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7年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总体部署,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加力加劲,毫不懈怠坚决查处腐败,切实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查办职务犯罪持续发力。坚持凝心聚力办铁案,有效整合贪污、渎职犯罪侦查力量,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案19件21人,渎职侵权案3件6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开展打击医疗药品、器械采购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查窝带串、滚动深挖,共查办行贿受贿案16件18人,实现办案规模效应,推动净化医疗环境。坚持贪污渎职一起查,立案查处了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民生领域滥用职权、贪污贿赂案4件7人,收到查办一案、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推进职务犯罪精准预防。强化重点工程预防,深入复地汉正街重点项目工程,建立职务犯罪案件通报、移送、协查制度,推动建设阳光、廉洁工程。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40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8件,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5416次,组织廉政座谈12场,着力遏制腐败增量。与邮政硚口区分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推动廉洁理念走入千家万户。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与区纪委合力改版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待全区党员干部参观3000余人次。

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拥护和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扎实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四项清理”专项工作,为监察体制改革打好基础、做好准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过渡时期工作衔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保证完整的队伍、精干的力量、优良的装备整体转隶。扎实做好职能划转、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改革试点任务顺利推进,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办案水平踏上新台阶

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不断破解难题,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向深层次迈进。

司法责任制度落地生根。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司法业绩档案,落实办案责任制,全面改革“三级审批”模式,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总数的92%,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时间平均缩短1天和6天,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轮案机制,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所有案件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分配,减少人为干预,从源头上规范办案行为。入额领导干部回归办案一线,直接办理案件483件,检察长、副检察长赴看守所提审、出庭支持公诉已成常态。

诉讼制度改革积极作为。积极推进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加强基层自主创新,研制量刑建议算法,打造精准量刑标尺,全年适用案件405件,当庭宣判率达100%,无上诉和抗诉案件,实现了量刑建议精准化、案件审理快捷化、裁判结果均衡化。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引导侦查取证行为,坚持法定证明标准,排除非法证据91份,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强化用证据认定、证明事实,在“零口供”下起诉了涉案金额近500万元的“聚网领域”电信诈骗案,促进了庭审实质化。

智慧检务建设切实加强。注重运用大数据综合分析和辅助决策,充分挖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大数据平台功能,提取和恢复各类数据2万余条,查询和分析各类信息7万余份,办案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部署电子卷宗系统,制作电子卷宗4622卷16万余页,实现了案卷网上查阅、随案流转、资源共享。积极开展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应用,识别准确率平均达到86%,笔录制作、提审讯问效率明显提升。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完善网上举报、控告、申诉功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逐步实现从群众来访向视频接访、网上信访的模式转变。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迈出新步伐

紧跟司法改革新要求,秉持“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理念,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提升检察公信力。

案件管理提档升级。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加强节点控制,强化风险预警,细化数据审核,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部案件开展流程监控,提出办案流程预警150件次,对司法行为实行全程、动态、实时网上监管。建立常规抽查、重点检查、专项评查的案件评查体系,全年评查案件623件,纠正各类办案瑕疵,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开展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查摆了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方面的六类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整改效果,提升了规范化水平。

接受监督自觉主动。依法接受人大司法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制度,先后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15次,寄送《检察工作动态》1000余份,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2016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审议意见,促进了办案质量有效提升。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通过微信群、电子邮箱推送工作信息153条,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走访、座谈,诚恳听取意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组织“十一种情形”的案件监督24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刑事申诉、司法救助、信访接待、案件评查等工作22次,相关工作场景被中央电视台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收录。

司法公开阳光透明。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7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801份,公开比例达91%。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公开审查拟作不捕决定案件3件。改建案件管理大厅,整合案件受理、行贿查询、律师接待等功能,畅通检警、检民、检律服务渠道。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19人次,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刻录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召开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打造“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四位一体的“硚检网阵”,唱响检察好声音、传播检察正能量。

六、狠抓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检呈现新气象

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全力推进高水平检察队伍建设。

政治建设常抓不懈。实施“忠诚教育”工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积极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主题征文活动,推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入脑入心,构建红色引擎,强化政治担当,高扬信念之帆。狠抓班子建设,党组一班人带头做榜样、抓学习、树正气,在大局下行动,在合作中履职,凝心聚力促发展,把牢前进之舵。深入推进“纪律整训”工程,认真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破除中梗阻、提升执行力”等专项活动,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着力查摆、整改作风问题,确保干警不踩红线、守牢底线,绷紧纪律之弦。

素能建设扎实推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选派干警参加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司法实务专题培训40人次,邀请省市业务专家来院授课,定期开展技能比武、辩论比赛、案例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多形式、多方位提升干警专业素能。2017年,我院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道路文明安全优秀单位,控申部门被授予全市巾帼示范文明岗,“蔚蓝”志愿者服务队被授予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5名干警被授予全市先进检察官、优秀公诉人称号,18名干警在省市各类调研征文、演讲比赛中获奖。

文化建设方兴未艾。着眼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打造“清流致远、石韵检魂”的硚检文化品牌,提炼“忠信、守正、致强、拓新”院训,设计院徽标识,建设阅读空间,布展文化长廊,明确共同愿景,构建彰显法治特色、检察特性、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检察文化体系。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编印文化手册,编辑《硚检星辉(第二辑)》,组织开展“悦读分享”读书会、法律小故事演讲等系列活动,活跃文化氛围,提升队伍凝聚力。文化建设的工作经验获得省、市检察院领导肯定,河北省检察院、安徽合肥市、新疆博乐市检察院和省内多家检察机关来院参观学习。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依法治区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员额检察官素质参差不齐,实行轮案制后导致少数案件存在瑕疵。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基层院“八化”建设抓得还不够深入细致。下一步,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二〇一八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进入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年。2018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全区锐意转型、聚力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将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学习贯彻、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有机融合,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确保检察队伍信念坚定、政治清醒、忠诚可靠。着力在认清责任、强化担当上取得实效,着力在推动工作、见诸行动上取得实效,着力在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上取得实效。

第二、凝心聚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维护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努力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保障全区工业服务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展,助力时尚汉正街、健康同济城、乐活汉江湾建设。依托检察服务站,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精准服务,深植“亲”“清”检企关系,助力现代商贸硚口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对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等工作,助力硚口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第三、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硚口建设。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和管控。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推进“君子”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发挥“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作用,大力开展“蔚蓝”志愿者服务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第四、坚定不移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坚持把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提升监督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着力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有力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更加注重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巩固和扩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果,促进健康硚口建设。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积极审慎开展公益诉讼,持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新模式,推进大数据在检察监督中的深度应用,打造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引擎”。

第五、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改革举措,着力破解难题,做到权力到位、责任到人、监督有效,不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前主导,健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促进侦查质量提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多元化诉讼体系,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加大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第六、探索与监察委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迅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与区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案件衔接机制,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职能,尽快实现职务犯罪案件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对接,形成精准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合力,提升改革效能。

第七、持之以恒提升自身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忠诚教育”工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全部环节。继续推进“纪律整训”工程,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通报、检查监督、责任考核等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继续推进“素质提升”工程,健全“三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推进“监督管理”工程,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提升司法业绩档案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大检察文化建设力度,打造富有硚口地域特色的文化育检品牌。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置身全区转型创新升级发展新征程,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检察机关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和新挑战。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为现代科创智城、美丽生态硚口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①一转二访三机制:硚口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信访工作实践总结的工作方法。“一转”即转变思维模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化访、变孤军作战为合力攻坚、变空洞说教为真抓实干。“二访”即把控初访环节,防止矛盾拖延和激化;实行带案下访,注重司法人文关怀。“三机制”即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预警研判机制、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

②附条件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并具有帮教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其表现,再决定是否起诉。

③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针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三无”(在本地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采取非监禁措施,由社会力量在监督考察期间对其进行教育、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的帮教场所。

④“蔚蓝”志愿者服务队: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宗旨成立的志愿者服务团队。该团队由全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主要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帮扶、释法析理和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⑤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⑥两网一线:“两网”指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系统联网、监控系统联网;“一线”指派驻检察室与检察系统专网相连的网络支线。

⑦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⑧文件全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经验做法和操作流程>的通知》(高检执检〔2017〕28号)。

⑨四项清理:指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久立未决案件、涉案财物、强制措施清理。

⑩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⑪基层院“八化”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发展目标是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明显进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明显提升、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明显增强、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明显推进。

⑫“君子”工作室: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而建设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检察专用工作室,为未成年人司法听证、宣告、训诫提供合适场所和环境。

⑬ “三类”:指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