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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2012年-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3      


 

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8日在硚口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诗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全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法治硚口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加快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抓服务促转型、抓监督求公正、抓办案强质量、抓改革谋发展、抓队伍立公信”的工作思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应对平安新挑战,立足职能维护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硚口建设。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984人,提起公诉5854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打击刑事犯罪坚决有力。深化打黑除恶、缉枪治爆、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专项行动,批捕犯罪嫌疑人2017人,起诉1913人,依法起诉了公安部督办的伊敏图尔荪·尼亚孜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积极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与公安、法院建立侦捕联动、侦诉衔接、庭前会议等机制,对196件疑难复杂案件加强研判,成功办理了胡燕文利用天猫平台骗取400余名被害人钱财等一批新型网络犯罪案件。

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作为。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依法不批捕389人、不起诉125人,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220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47件。探索引入第三方介入机制化解信访矛盾,邀请公益律师、社区代表参与化解疑难涉检信访案件25件,增强化解矛盾合力。在今年全省开展的“千案化解”专项行动中,我院利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2件上访长达20余年的刑事申诉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有为。积极参与社会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健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及时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1人,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15名经济困难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7万元,传递司法人文关怀。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111名未成年人实行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保护措施,建成全市首家以企业为载体的“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融入社会。

二、准确把握反腐新形势,惩防并举遏制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总体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拳出击、主动作为。五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91件106人,渎职侵权案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7亿元。

查办大案势头强劲。注重办案规模,着力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处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和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99件117人,大案率达90%,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8人,如立案查办了硚房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胡亮受贿、挪用公款案等。注重智慧办案,坚持滚动深挖、查窝带串,立案查办了区房管局原副调研员高建、区统筹办拆迁科原科长周世江受贿窝案等。注重办案效应,依托全市一体化侦查办案机制,强化办案联动,立案查办了洪山区建设乡城管中队原中队长龚杰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损失3500余万元拆迁款的渎职大案等,收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专项行动深入持久。五年来,先后开展了打击商业贿赂、打击行贿犯罪和追逃追赃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金融系统等领域商业贿赂案件53件61人,重点查处围猎干部、行贿次数多、行贿数额大的犯罪分子32人。扎实开展追逃专项工作,通过网上通缉、检警合作、异地协作、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3人,追赃1.7亿。如在今年全省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我院追逃专班在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日夜兼程转战六省,仅用5天时间将在逃犯罪嫌疑人蔡甸区法院民二庭原庭长杨汉斌抓获并押解回汉,一举侦破了其受贿500多万元大要案,率先在全市完成了首轮追逃任务。

预防工作全面发力。立足办案个案预防,围绕案件高发易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120次,撰写案例分析79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13份,扎紧制度笼子。聚焦行业系统预防,与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中铁大桥集团武汉市桥科院等51家单位签订廉政共建协议,完善预防措施百余项。创新形式社会预防,与区纪委联合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面向辖区机关、企业、部队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0多场次,受教育者达万余人;综合运用“短片上镜、海报上墙、广告上屏”等方式强化预防效果,连续三年在全市轨道交通线上滚动播放廉政公益短片,营造廉洁社会氛围。

三、拓展诉讼监督新领域,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紧紧扭住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整体推进。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要求,依法监督刑事立案101件、撤案48件,追捕109人,追诉42。创建驻派出所检察官监督机制,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352。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建立案件联查联动、情况通报制度,建议移送刑事犯罪嫌疑人75人。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活动,提出抗诉17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953件,采纳率达92.4%。

刑事执行监督重点加强。建成了驻所检察室与硚口看守所信息联网的共享平台,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管理。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检察等新增职能,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3000余件刑事判决逐案摸底核查,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20件。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执行国家特赦等12个专项行动,对19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提出收监建议,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民事行政监督全面提升。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建议、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推动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共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3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9份。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武汉市检察院监督纠正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企图通过打假官司逃避债务70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

四、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提升精准服务大局能力

立足检察看全局,着眼全局看检察,努力使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服务重点建设有深度。精心谋划服务发展举措,出台服务硚口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找准服务“三件大事”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严厉查处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园博园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中涉嫌职务犯罪49人,对影响项目建设的87件刑事案件优先受理、专班办理,持续“零距离”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正确把握“五个界限”助力企业发展,依法对22名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未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因办案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度。以惩治经济犯罪为重点,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188人,办理了涉案金额近30亿元的“盛世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72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以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为重点,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114次,建议取消14个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市场准入资格。以服务非公经济为重点,畅通检企联络渠道,在社会各方支持下,筹备设立派驻汉正街·中央服务区检察服务站,开辟服务非公企业“绿色通道”,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维护民生民利有强度。持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57人,起诉了黄有良等3人销售病死猪肉危害食品安全案、张俊武网络销售假药案等,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8件,为4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39万余元,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积极护航“美丽硚口”建设,深入开展生态检察专项活动,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与调查取证27件,及时提出生态环境检察建议,呵护硚口宜居宜业环境。

五、聚焦司法改革新要求,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完成,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改革初见成效。

司法改革砥砺前行。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大胆探索,勇于担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将30余项配套措施落地落实。严格执行检察官员额制,坚持以类定额、以案定额、以需定额,择优遴选首批员额检察官49名,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6.8%,员额检察官全部投入一线办案。严格司法责任制,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142项,检察官独立决定的案件范围由58%扩大至82%。通过改革优化了检察职权配置,强化了司法责任,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办案周期分别缩短9%和20%,提高了办案质效。

检务公开阳光便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通过定期汇报、专项汇报、邀请视察等形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根据区人大统一部署,五年来共对620件案件开展办案质量检查,促进了案件质量提高。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常态化机制,切实把民主监督转化为内部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创新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方式的做法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报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714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686份。升级阳光检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一站式”服务。构建“新媒体矩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扩大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案件管理规范有序。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对1294件案件开展评查,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精细化;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细化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追责措施,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实现执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推进科技强检建设,建成了全省首个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大数据平台和检委会无纸化议事系统,率先在全市开展电子卷宗扫描工作,自主研发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推行案件信息网上记录、办案流程网上留痕、办案活动网上监控、办案业绩网上亮晒,实现执法办案现代化、智能化。

六、树立队伍建设新标准,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思想建设持之以恒。坚持教育活动引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造过硬队伍,永葆忠诚本色。坚持领导示范引领,加强班子建设,实行检察长亲自办案,以上率下,党组一班人以实干凝心聚力、以实干带动发展。坚持党建导向引领,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宪法宣誓、典型引路、道德讲堂等活动,增强检察干警的执法责任感、职业荣誉感。

作风建设抓铁有痕。坚持抓教育,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开展学准则、学条例、学典型案例等活动,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和检务督察,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全体干警明己任、尽己责。坚持抓防控,围绕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摸排廉政风险点31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源头预防。五年来,我院持续保持检察队伍“零违纪”、办案“零事故”,树立了良好执法形象。

素能建设驰而不息。推进人才强检,注重搭建平台,依托青年辩论队、法学沙龙、模拟检委会三大成长基地,开展疑案研讨、公诉执法推演、结对带训等岗位练兵活动,培养了一批高素质检察专业人才。坚持文化育检,积极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创办《硚检星辉》等系列活动,努力创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以丰富的活动感召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五年来,共有35名干警分别被授予省市优秀检察官、十佳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等称号。“公诉庭审环节非法证据证明排除执法推演”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历程,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我院连续九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殊荣,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等一系列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这五年,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才能在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中赢得公信;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发展、创新驱动,加强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强化队伍建设,才能不断适应新任务新要求。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还不多、效果还不明显;二是检察业务工作短板仍然存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案多人少矛盾还较为突出,检务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深入推进;四是全面落实司法改革任务要求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难题,需做大量艰苦工作。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未来五年是硚口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争创新优势的机遇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面对区十二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检察机关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服务全区“三个三”总体发展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科技强检为保障,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商贸强区、美丽生态硚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是: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全区发展大局,精准服务“推进三件大事、建设三大功能区、发展三大产业”战略目标,当好服务大局的排头兵;深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好执法为民的排头兵;深入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廉洁从检思想防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当好建设过硬队伍的排头兵;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保持先发优势,站稳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方阵,当好创新发展的排头兵,努力实现一年一跨越,力争三至五年跨入全国先进检察院行列。

 

2017年工作安排

紧盯上述发展目标,2017年我院将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 围绕区委规划部署,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服务硚口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营造亲商安商法治环境,助推打造转型发展示范之城。以保护新产业、新业态为重点,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的分析研判,妥善处理新型疑难案件,注重服务的前瞻性。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常态化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正确把握执法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执法办案时机,注重服务的时效性。以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为重点,依托驻汉正街·中央服务区检察服务站,细化服务举措,注重服务的针对性。

营造美丽口法治环境,助推打造都市生态之城。强化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法律监督,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切实加强对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违法犯罪的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积极预防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为硚口天更蓝、水更清贡献力量。

营造创新开放法治环境,助推打造活力创新之城。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惩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中的法律政策问题,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精神,唱响“硚口创新”品牌。

二、 突出司法办案职能,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助推打造普惠共享的人文品质之城和更高水平的平安之城。

进一步在提高批捕起诉水平上下功夫。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责任,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惩暴恐、涉黑涉恶、盗抢拐骗、黄赌毒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惩治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网络新型犯罪,保障网络空间安全。健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强化审前过滤、非法证据排除,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帮教职能,探索建立教育、挽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无缝衔接工作模式。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利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进一步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保持打“虎”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协助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拓展警示教育基地功能,充分运用新媒体深化预防宣传,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在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护、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切实转变监督观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深化量刑建议改革,加大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力度,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格局,探索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坚守法治生命线。

三、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改革关头勇者胜”。司法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我院将继续在推动改革落地生根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和检察干警有获得感。

凝心聚力司法改革。保持改革的定力韧劲,在破解改革难题上出新招、出实招,勇于结硬账,敢于攻难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司法效率。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定符合不同工作特性的科学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合力。

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推动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职务犯罪线索管理集约化、初查精细化、审讯专业化、取证规范化、信息数据化和监督常态化。推动诉讼监督大格局建设,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统一管理、横向配合、信息共享、监督有力的诉讼监督新格局。探索建立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相适应的诉讼模式,完善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

大力推行智慧检务。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务”工作模式,坚持把科技融入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和队伍建设,深度利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注重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案件,不断提高侦查能力。重点提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电子卷宗扫描系统、检委会无纸化议事系统的应用水平,升级改造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功能,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网上考核。

四、 围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面推进“四项工程”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始终保持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全力推进“忠诚教育”工程。坚持政治建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采取专题报告、主题讲座、学习典范等形式,使全体检察人员补足精神之钙、固强思想之源、铸牢忠诚之魂。加强班子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和担当精神,提升向心力、战斗力。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抓手,增强秉公执法定力,把职业良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全力推进“素质提升”工程。以“聚才、育才、优才”为宗旨,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采取网络学习、技能比武、侦查实训、案例评析等岗位练兵形式,打造一批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大力推进检察文化示范院建设,广泛开展文化沙龙、兴趣小组、文体比赛等活动,提升检察人员文化素养。

全力推进“纪律整训”工程。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通过党纪党规学习、廉洁警示教育、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形式,建立以教育引领、过程防控、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纪律约束机制。坚持敢于亮剑、敢于亮丑,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全力推进“监督管理”工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进司法民主监督。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建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大力加强检察新闻宣传,紧跟时代特点,运用网络、“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讲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美好的蓝图令人向往,前进的号角催人奋进!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现代商贸强区、美丽生态硚口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①合适成年人到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②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主要是针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三无”(在本地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采取非监禁措施,由社会力量在监督考察期间对其进行教育、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的帮教模式。观护基地一般设在企业、学校,通过成立观护组织,选定专门的观护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日常的教育考察、帮教矫正工作,以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并为司法机关做出最终的处理决定提供依据,是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有效途径之一。

③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④检察人员分类管理:“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强调,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检察官,是指计入员额内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检察辅助人员,是指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是指负责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的工作人员。

⑤检察官员额制:压缩现有检察官数量,实现定量限量的管理,通过严格的遴选方式,选出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使检察官真正承担起“谁办案、谁负责”主体责任的制度。实行检察官员额制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使更多优秀检察人才担当起办案的核心任务。

⑥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主要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科学划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在办案中的职责权限,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二是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健全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形式;三是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审批、指挥、指令;四是健全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五是健全办案责任体系,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