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7日在硚口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巧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二〇一四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严格执法,加强法律监督,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一、坚持宪法定位,增强法治保障力
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
打击与保护并行,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33件99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41件8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25件141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00件1039人。
突出重难点,确保打击力度。坚决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414件473人,快速批捕了王开军、王裕波采用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380余克大案,依法起诉了闵红兵利用易燃物品谋害他人的故意杀人案等。坚持提前介入、庭前会议、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对101件重大、疑难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39件新型复杂案件加强审前研判,固定和补充证据183份,对636件轻微刑事案件快捕快诉,提高司法效率。
把握宽缓点,延伸办案效果。坚持宽严相济,对16件因民事纠纷引起且被告人认罪悔过、得到被害人谅解的轻伤害案件,引导促成刑事和解;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30人,不起诉13人。
惩治与预防并重,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加大反腐工作力度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5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大案率达100%。严肃查办发生在拆迁补偿、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要案,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3件3人。如立案查处了硚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胡亮(正处级)挪用公款、受贿,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处级调研员高建受贿等典型案件。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打造“智慧反贪”,充分运用侦查谋略,查案中案、查前后案,实现以案带案、挖窝带串的规模效应,全年共查办窝串案16件,占立案总数的88%。如我院以拆迁代办公司为突破口,摸清行业“潜规则”,一举侦破了硚口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管理办公室周世江等6人行受贿窝串案,立案查处了原武汉热处理厂厂长陈峰等3人利用企业改制贪污国有资产窝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构建“六位一体”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即每案一份检察建议,强化个案分析,针对发案单位疏于管理、监控缺失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0份;每旬一条廉政短信,定期向重点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发送廉政警句,扩大预防工作的覆盖面;每期一堂廉政党课,与区委党校密切协作,在培训班增设廉政课程,引导干部廉洁履职;每月一场法制宣传,到企业单位开展法律讲座12场,受众达5000余人;每季一次廉情调研,针对国有资产、公共资源管理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调研,提出预防对策;每年一套宣传音像,在解放大道等繁华地段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反腐公益广告,在武汉轨道交通1、2、4号线上循环放映廉政公益短片,大力营造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监督与制约并举,全力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监督立案20件20人,监督撤案16件29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区工商局等14家行政单位联合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10件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监督移送。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对侵财、涉毒等15类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8%。
拓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途径,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15人次,纠正减刑、假释不当5人、脱管、漏管5人。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元化监督措施,实行对民事、行政诉讼过程的全方位监督,提请民事抗诉案件2件,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19件,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二、坚持科学发展,提升司法公信力
我院立足长远,将执法办案规范化、接受监督常态化和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摆在战略位置,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办案规范化。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道闸门对内”,对2102件案件统一录入、审核分流,开展办案期限超期羁押预警提示,退回补充侦查同步监控,实现全流程监督无疏漏。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认真执行录审分离、“一案三卡”等办案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行率达100%。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主动防范和排除非法证据20余份。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
接受监督常态化。增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通过专项汇报、邀请视察、动态报告等途径,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扎实开展办案质量检查活动,对231件刑事案件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查摆问题,及时总结整改。开设门户网站,开通硚口检察微博、微信,回复访客留言300余次。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9名,对5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自侦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
检务管理信息化。推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实行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成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千余次,有效防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商业招投标活动。推进电子数据证据技术运用,提取、恢复、固定涉案电子数据证据111份,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建立公务用车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利用GPS导航软件和定位系统,实现对车辆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和所在地点的全方位监控。
三、坚持执法为民,展现检察亲和力
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不断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展现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区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主题,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对影响发展的严重犯罪坚决查办,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慎办,做到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持续“零距离”服务我区“三件大事”推进,畅通服务“绿色通道”,严肃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28件。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行动,依法办理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3件54人,如批捕了胡斌利用虚假合同骗取被害人信任,交易额高达1.4亿元的电信合同诈骗案等。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积极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规定,对39名未成年人实行分案起诉,对28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助其融入社会。继续实行合适成年人制度,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心理咨询师纳入合适成年人范围,参与讯问,维权帮教。继续打造武汉市第一聋校“爱心驿站”、常码头中学“流动花朵”法制教育园地亮点工作,通过编写青春法制报、排演法制情景剧、开展模拟法庭、举办法制漫画比赛等方式,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倾心解决群众诉求。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32人次,妥善解决集体访、告急访21件次。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建立诉访分离等五项机制,坚持领导定点接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化解矛盾纠纷31件。严厉打击侵害民生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起诉了干扰医疗秩序、骚扰医生生活长达4年之久的王敏寻衅滋事案,批准逮捕了长期拖欠数十名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彭辅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四、坚持从严治检,提升队伍凝聚力
顺应新时期对检察队伍的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综合素能。
狠抓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区委“十二项禁止”,着力查摆、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邀请30名社会各界人士来院座谈,征求15家企事业单位意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纠正整改。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全院干警的思想更加统一,目标更加明确,队伍的向心力明显增强。
狠抓廉洁从政教育。注重用廉政文化教育干警,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注重用检察文化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注重用“道德讲堂”激励干警,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主题,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六期,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狠抓青年人才培养。以“聚才、育才、优才”为宗旨,实施“青年干警成才工程”,努力造就素质精良、结构优化的检察人才队伍。搭建青年辩论队、青年法学沙龙、模拟检委会三大成长基地,提升法律思辩、理论调研和分析判断能力。探索建立“业务专题辅导会”、“疑难案件研讨会”、“办案技巧评析会”三会制度,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开展推演实训、公诉月辩、结对带训等广泛练兵活动,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2014年以来,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4个科室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科(处)室,15名干警荣获省、市级荣誉,18名干警在各级各类比赛、评比中获奖,涌现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侦查监督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帮助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与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相比,我们惩治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工作做得还不够深入,执法水平特别是创新创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少数干警思想观念、执法理念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需要拓宽,措施需要创新。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二〇一五年工作意见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2015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惩治腐败促廉政、强化监督促公正、化解矛盾促和谐,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区经济发展、平安建设、民生改善、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更新司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检察创新发展
基层检察院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线,要坚持改革精神与法治思维的统一,树立法治信仰,发挥好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引领者、保障者的角色作用。
坚守法治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开展法律监督,正确处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服务大局与坚持法治、维权与维稳、打击与保护等关系,找准检察工作在中心工作中的新支点,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坚持职权法定,恪守检察权的边界,用司法职业独特的思维方式观察事物、思考问题、处理案件,秉持司法理性,将实行法律治理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深化检察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以责任倒逼公正司法。建立督促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机制,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促进依法治权、规范用权,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失职要问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立足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要紧紧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环节,切实找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适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更加期待的新常态,加大办案力度。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以及环保等领域职务犯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完善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要求,立足办案,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适应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更加期待的新常态,严厉打击犯罪。突出打击暴恐犯罪、邪教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生命健康的犯罪,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综合治理,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加强对青少年、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促进社会安全、幸福指数的提升。
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期待的新常态,强化法律监督。狠抓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行为,更加注重保障人权、诉讼民主、诉讼文明,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制度约束、风险预警、流程监控等内部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
三、铸造忠诚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素能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自觉恪守职业良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秉公执法定力,把职业良知内化为执法为民、弘扬正气的自觉行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引导干警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以提高检察业务能力为核心,大规模深入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广泛开展案例研讨、业务技能演练、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深厚、执法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深化检务公开,以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沟通能力为目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实行诉讼结果网上挂,法律文书网上晒,律师阅卷网上约,纪律作风网上评,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始终注重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代表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通过手机短信、联络专刊、登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征求意见。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 举办“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以坚定不移的信心、开拓进取的精神、执法为民的情怀,坚守法治、秉公执法,努力为硚口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