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21日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巧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素质兴检、文化育检、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职责,检察工作又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 坚持维护稳定,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深化严打整治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通过检警紧密配合、检法通力协作等方式,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00件17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31件164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41件2764人,提起公诉928件1345人,批捕、起诉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17.7%和23.4%。
突出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4件163人,提起公诉73件104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14件628人,提起公诉391件547人;批准逮捕涉毒、涉黄、涉赌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289件371人,提起公诉262件339人,依法快捕快诉了樊涛制造毒品5000余克特大案、熊辉等9人持枪报复伤害涉恶案等一系列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协调配合,形成有效打击合力。面对刑事案件持续高发、案件量迅猛增加的态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办案力量不足,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捕联动、侦诉衔接机制,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234件,引导侦查机关固定、补充证据2200余份;与法院建立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对186件新型复杂案件加强信息研判,强化证据意识,依法起诉了黄兴林等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实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查组,对631件公诉案件以简易程序审结,破解了案多人少的难题,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
(二)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以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
讲求办案效果,探索和谐执法方式。秉承区别对待、宽严适度的执法理念,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法律文书说理答疑、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制度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主观恶性小和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决定不批准逮捕69件130人,不起诉11件23人。对34件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悟、被害人主动和解的案件实行刑事和解。如在我区某重点施工工地,不同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施工发生争执,造成3人轻伤结果,后双方真诚悔悟、自愿和解,在我院主持下签定了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工程进度,又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改进办案方式,完善涉检信访机制。用心处理涉检信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建立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模式,通过平等式交流、朋友式关爱,用真情办实事,化对立为亲和,使有理的感到公正、偏激的转为平和、无理的受到教育,妥善处理集体访120人次,告急访37人次,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全面推行执法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129件重大复杂、热点敏感、涉众型犯罪等案件启动风险评估,把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在结案之前,有效防止了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和上访的问题。推行检察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件96件,息诉率和化解率均达100%。如在办理陈俊扬刑事申诉案件时,专班成员多次奔赴外地取证,协调多个法律部门,使该案成功获得改判。
二、 坚持惩防并举,努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总体部署,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4件18人,渎职侵权案6件6人,提起公诉21人,法院已判决20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一)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注重办案规模,深入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行业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大案19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4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7件,大案率达95%,查处了湖北省阳光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凯武等3人行受贿案等;注重办案智慧,坚持滚动深挖、查窝带串,深入查办国企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9件,占办案总数的45%,查办了原硚口区物资燃料总公司负责人丁峰等人私分国有资产窝案,水务集团项目经理金波等3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00余万元特大案等;注重办案效应,针对渎职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特点,强化办案联动,依托全市一体化办案机制,立案查办涉农用地、资金密集等领域渎职案件6件,查处了洪山区建设乡城管中队队长龚杰滥用职权,放任村民违规建房,导致国家损失3500余万元拆迁款的渎职案等。
(二)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为从政治上保护干部,从源头上防范犯罪,我院充分发挥办案资源优势,探索构建以教育为先导、制度为基础、监督为保障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搭建预防教育平台,深入辖区医院、金融系统等行业开展法制讲座36场,精心选取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制作展板,巡回展览,受教育者多达千余人。完善预防协作机制,以个案预防为切入点,采取“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的方式,发出检察建议20份,帮助排查廉政风险点;与武汉市水务集团等9个单位共建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点,共建廉政监督体系。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建筑领域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86次,增强预防效果。
三、 坚持法律监督,努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一)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稳步发展。
加强侦查监督。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共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7 件4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0件24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0件41人。启动刑事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调查机制71次。开展对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共追捕29名犯罪嫌疑人,如在办理王云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督促公安机关追捕了同案犯舒佳佳,该案被评为市优秀侦查监督案例。
加强审判监督。积极探索审判监督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综合运用抗诉、检察意见、量刑建议等方式开展审判监督。坚持“抗诉是职责,息诉是责任”,提请刑事抗诉案件2件、民事抗诉案件8件,对裁判公正、处理正确案件的申诉,尽力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41件。深入推行量刑建议,共提出量刑建议820余份,法院采纳率达97%,使定罪量刑的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快驻所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设施联网工作,初步建成了驻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的“双联双控”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监管场所使用械具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的全程同步监督机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1件。加强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建设,对在押人员羁押时间进行监控,及时提出倒计时警告通报,防止超期羁押,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监管秩序。
(二)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坚持正人先正己、正己必从严,建立了教育自律、制度规范、过程监控、检务督察、考核查究、外部监督“六位一体”的监督制约体系。成立了案件管理机构,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执法活动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制度,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专项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执法工作及时通报。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10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深化绩效考核机制,完善了以平时业绩通报、年度综合考核、随机深度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评体系,推动了办案质量的提高。一年来,我院所办案件无撤案、无错捕错诉、无无罪判决,做到了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办案零事故。
四、 坚持服务大局,努力提升执法为民能力
(一)积极服务硚口经济发展。围绕全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进一步健全检察服务机制。
准确把握全区发展脉搏。坚持“外创环境、内抓服务”,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对影响发展的严重犯罪坚决查办,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慎办,做到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持续“零距离”服务我区“三大改造”,对影响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案件优先受理、及时审结、快捕快诉,畅通服务“绿色通道”。如我院在办理某私分国有资产案时,因部分涉案房屋处于化工区拆迁范围内,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院迅速暂扣所有涉案房屋两证,与此同时,加快办案速度,协调相关事宜,有力地支持了化工区拆迁整治工作。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办理金融诈骗、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134件,督促公安机关跨省追捕了销售20吨伪劣食盐的犯罪嫌疑人詹贵仁,审查起诉了遍布9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的蔡穗斌等30余人网络传销案。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在办案中讲究侦查策略和工作方法,努力做到“三着想”、“三不准”,即为企业发展着想、为职工利益着想、为社会稳定着想,不准开警车调查,不准着制服询问,不准鸣警笛进场,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新观念,延伸职能,拓展参与社会管理新领域。
拓宽检民沟通渠道,完善联系群众工作网络。开展检察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设立社区检察室,建立民生联系点,援建“社区书屋”,深化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效的“三问”长效机制,多层次倾听群众呼声、多渠道帮扶困难群众。一年来,共解决群众各类诉求百余件,提供维权救助90余起。积极参与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建立检察官社区矫正工作室,完善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帮教、感化、挽救等措施,使社区矫正人员尽快融入社会。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注重研判可能引发犯罪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检察意见200余条。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构建青少年维权网络。坚持“教育为主、惩防为辅”的原则,率先在全市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创新捕、诉、防、教网络化工作模式,全面开展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等工作,对21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助其改过自新;探索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在区教育局的支持下,邀请8名德育老师参与讯问,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在全区11个街道建立青少年帮教QQ群,形成帮教网络化、服务主动化、解疑及时化,实现青少年帮教社区全覆盖。
五、 坚持强基固本,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党史、读经典、瞻旧址等形式,全面深化检察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在班子成员中大力倡导共事一条心,谋事一盘棋,处事一个调,干事一股劲的“四个一”思想,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坚持抓党建固根基,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主题,组织先进典型宣讲、廉洁从检承诺、检察官宣誓等活动,使检察干警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明确了“勇立潮头、奋力争先”的建院理念,从学习文化、干事文化、廉洁文化、环境文化四方面,大力推进体现法治特征、突出检察特色、融合硚口文化精髓的检察文化建设,开展院训征集、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注重用高尚的文化感召和引导干警,凝聚工作合力。成立机关羽毛球队、足球队、女子快板队,兴起群众性文化活动。组建“阅检察·悦青春”青年读书沙龙,定期组织书漂、案件讨论,激发干警检察理论研究热情。一年来,共有15篇调研文章在中央、省级知名期刊发表,5篇论文入选高检院、省院研讨交流。
(三)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完善了技能培训、专家讲座、业务竞赛等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业务培训班24期,培训147人次,开展岗位练兵64次。注重在培养优秀业务人才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庭审观摩、公诉辩论、文书展评等活动,努力培养政治上强、理念上新、作风上好、执法能力过硬的业务骨干。一年来,全体检察人员锐意进取,拼搏奉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11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国优秀侦查能手和武汉市十佳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等光荣称号,有9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武汉五一劳动奖状”、“武汉市先进检察院”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鞭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回顾这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办案方式还要进一步更新;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有待加大,突破案件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监督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少数干警的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工作发展需求,检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在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中将更加突出。对此,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硚口区全面推进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攻坚年。
2013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硚口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准确把握发展大局的新需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恪守宪法原则,坚持把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作为立检之本、服务之基、发展之要。
更加积极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十八大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执法岗位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案件,力求在挖“窝案”上下功夫,在查“串案”上求扩展,在行业治理上见成效。深入推进预防工作,全面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确立“点、线、面”相结合的预防工作模式。加强预防协作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格局。
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适度,注重效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机制的完善,强化办案说理、风险预警、阳光鉴定等工作,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增强群众的信任感。
更加有效地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积极适应刑诉法、民诉法等法律修改的新要求,全面深化诉讼监督工作,改进监督方法,以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为着力点,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抗诉、违法行为调查等手段,加大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加强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 用心体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高度关注民生维护民利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拓展工作思路,完善服务举措,使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建设。根据全区“十二五”时期的重大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注重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围绕重点区域整合提升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对经济领域犯罪的分析研究,妥善处理发生在新兴产业领域的新型疑难案件,注重增强服务的前瞻性。依法正确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线,正确把握执法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执法办案时机,注重增强服务的时效性。
更加全力地保障民生民利。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真情为民用权,真心为民办事,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选择,健全完善沟通社情民意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耐心听取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着力解决问题。完善涉检信访救助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打造民生检察。
更加深入地参与社会管理。以防范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重点,着力构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等重点人群以及网络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参与对特殊群体的管护和帮教,努力在完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等方面创造更多经验,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三、 主动迎接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树立公正廉洁执法形象
更加科学地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应对修改后刑诉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坚持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谋发展,保持理念常新、机制常新、业绩常新,为检察工作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深入推进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18项重点工作,以创新提效能,以机制促管理。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公务管理和网上绩效考核,逐步实现检察工作信息化的全覆盖。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执法办案等工作,做强老品牌,培植新亮点,扩大影响力,力争再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品牌和特色工作。
更加扎实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根本,以纪律建设为保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在全院兴起学习十八大的热潮,采取专题辅导,专题研修等形式,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增强检察干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以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以教育引领、过程防控、风险预警、反馈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管理网络系统,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毫不放松抓好自身监督,抓教育不流于形式,抓考核不留情面,抓惩戒不心慈手软,切实把班子带出凝聚力、队伍带出精气神,保持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充满活力。
各位代表,在共建幸福家园的历史进程中,全体检察人员将不辱使命、忠实履职,保平安、助发展、护民生、促和谐,为建设更加和谐、更加幸福、更加美丽的硚口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