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桂雨)“通过这场听证会,我们希望行政机关和街道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这项事关排水安全、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往前推进。”硚口区检察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明在主持一场公开听证暨磋商会上表示。
今年年初,省、市检察机关部署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硚口区检察院围绕水环境源头治理,开展了全区医疗机构无证排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向区行政审批局调取了全区排水许可证办理底数后,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辖区4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走访,发现其中大部分医疗机构在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且不了解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法律规定。排水许可推进过程中,因赋权街道执法工作带来的权责不清、协作不够的问题也尤为显著。针对上述情况,今年5月,硚口区检察院依法对区水务和湖泊局及11个街道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监督。
为了进一步核实案件相关情况,5月30日,硚口区检察院召开辖区医疗机构无证排污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公开听证暨磋商会,邀请区水务和湖泊局、11个街道办事处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充分研究推进排水许可执法工作的解决办法。
“目前,街道赋权执法工作还处于过渡阶段,街道对于水行政执法的领域还不够熟悉,我们需要专业的指导。”街道代表提出。
“在硚口区的赋权清单中个体工商户的无证排水行政处罚等事项由街道办事处承接履行,但硚口区水务和湖泊局作为法定的排水主管部门,对辖区排水户无证排污的行为依然具有监管职责,应当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支持。”案件承办检察官林亮说到。
“排水许可证是用于规范污水排放的吗?和排污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参会人员问到。
“排水许可证的主管部门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污许可证的主管部门为环保部门。两者都有规范污水排放的功能,但排水许可管理同时还具有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是排水源头管控的重要一环。”来自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的人民监督员吴冠忠向街道代表讲解到。
“我不仅是硚口区人大代表,还是硚口区企业家协会的会长,我们要支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意见,做好排水许可管理监督工作。站在企业的角度,也希望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在排水许可方面做好对企业的‘放管服’,不能一刀切采取罚款的方式增加企业负担”。听证员、武汉思索未来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恒斌表示。
武汉市常码头中学副校长那凯、湖北左岸律师事务所律师舒砚等听证员表示,街道赋权执法在过渡期的确存在一定的衔接难题,但是面对个案,还是要发挥“绣花针”精神,以合法合理的行政执法来回应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
在经过充分沟通交流、听取多方意见后,会上形成了一致的磋商意见:水务部门和街道依法全面履职,依法处理违法排水活动,督促排水户补办排水许可证;加大对排水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摸清排水户底数,全面加强城镇排水管理;水务部门加强对街道的执法指导,街道积极对接水务部门,共同推进排水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化,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执法权。
磋商意见得到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一致认同。硚口区检察院表示,将在行政机关履职期限内,不定时针对排水许可的办理情况持续跟进监督。
下一阶段,硚口区检察院将继续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加强流域意识、协作意识,统筹司法参与和经济发展、环境资源保护等各方要素,与行政机关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构建硚口流域综合治理司法保护新格局。